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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2020-05-0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在总结评估“十三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推进《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间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积极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满足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需要,我厅申请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列为省级专项规划。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于3月19日组织了专题研究,讨论了工作方案和规划重点,同意成立由华南所、广东省环科院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的编制技术组。4月3日,我省工作方案和调研方案通过了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海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报南海局。 建立规划编制协作机制。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由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以及省林业局、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4月28日,组织召开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会议,各部门均表示对规划编制予以大力支持。 积极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协调编制单位任务分工,统一规划编制思路,分管厅领导亲自召集华南环境所、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技术支撑单位,确定规划编制的工作计划、编制思路及调研工作安排等。积极推动沿海各市编制各自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分管厅领导主持召开规划编制视频会,对各市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进行调度。认真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工作,从4月20日起组织规划编制项目组成员,分赴沿海各市全面开展调研,目前已完成对深圳、东莞、湛江等3市的调研工作,其他各市的调研工作将陆续开展。 |